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广东省城镇房地产转让条例
第五条
已修改
房地产转让的风险责任,产权转移前由出让人承担,产权转移后由受让人承担。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四条
回到全文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