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已废止经纪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