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责令改正,没有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