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第十条已修改自治区、行署(市)统计部门应当设置统计检查机构,县(市、区)统计部门应当配备专职统计检查员,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