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有效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5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