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第四十八条有效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比较试验,并公布结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5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