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第八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建立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可以根据审议议题,邀请相关的省人大代表列席,并将审议的议题提前通知列席代表,以便代表做好相应准备。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