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七章 药品监督第三十九条已废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保障药品安全、有效的诚实信用体系建设,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其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督。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