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创新推动第十八条已修改各类开发区(园区)建立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产业化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可以享受政策和资金支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