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选定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向中标企业颁发特许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协议,明确约定经营期限、经营范围、服务标准、特许经营权的终止和变更、违约责任等内容。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