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第三章 技术交易第十条有效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技术贸易机构进行技术交易活动。鼓励通过技术交易会、技术信息发布会、常设技术市场、网上技术市场等途径,采用技术承包、技术成果入股、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投标等形式开展技术交易活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