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已修改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交易中心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