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三十八条已修改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