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开标、评标、中标活动,由招标人主持。为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必须在招标办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和交易中心的见证下进行。开标地点应当在市交易中心。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