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资金扶持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市政府应当创造必要条件,推动民营经济组织设立股权投资企业、融资租赁公司、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