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法规解释、修改与废止第六十六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地方性法规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8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