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县城规划区的绿化工作,镇规划区内绿化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林业、住建、国土等行政部门按照职权划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绿化工作。地方法规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