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绿化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地方法规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