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绿化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有效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城镇绿化信息管理数据系统,加强城镇绿化的资源调查、监控预警、服务指导、知识普及,依法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一)经批准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二)城镇绿化监督检查的情况;(三)对城镇绿化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四)承接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信用状况;(五)相关费用依据、标准;(六)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地方法规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