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第五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