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废止

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通过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与商事主体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及监管情况等信用信息。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