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六章 信息公示第四十一条已废止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通过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与商事主体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及监管情况等信用信息。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