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第四章 健身社会组织和健身团队第二十四条有效本市鼓励成立跨街道、乡镇、社区的专项的健身社会组织和健身团队,经所在区体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可以加入区单项体育协会成为会员。区单项体育协会可以成为市单项体育协会会员,单独成立的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依法进行社团登记。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