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章 监测与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将艾滋病检测结果告知本人;被检测者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将结果告知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及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的,其住所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征得本人同意可代为告知,并提供医学指导。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