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章 宣传与教育第二十条已修改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监狱、劳动教养所等监管场所内被监管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