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措施第四十一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机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协议包括下列事项:(一)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可以获得的帮助;(二)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具体措施;(四)违反协议的责任;(五)应当明确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