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新闻媒体应当经常开展公益禁毒宣传教育,免费刊登、播放禁毒信息、公益广告。

公共图书馆、科技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应当配备禁毒知识读物。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