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将电梯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督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