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三条有效本市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的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