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应当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节能的舆论引导和监督,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倡导节能新风尚。

每年六月为全省的“节能宣传月”。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