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定期发布全省开发、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的重点和方向,组织实施节能示范工程,提出节能推广项目,定期发布节能产品名录。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