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第五章 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第五十三条有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到县的原则,资金使用、项目审批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