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第三章 政府责任第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推动设施农业、畜牧养殖业、优质粮油加工业等脱贫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化水平。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