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第三章 政府责任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扶贫开发规划,拟定年度脱贫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