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无线电监测机构负责对无线电信号实施监测,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无线电监测机构排查无线电有害干扰时,无线电台(站)的使用者应当予以配合。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