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无线电频率使用者应当每年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报送上一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