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人口较少民族以及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重点扶持。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