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炳灵寺石窟保护管理应当遵循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维护炳灵寺石窟及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