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五条已修改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分期设置物业服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按照规定对物业服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进行装修,具体标准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