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四章 非常规水利用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工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工业企业,使用冷却循环再生水的比例不得低于企业循环用水量的百分之二十。火力发电使用再生水的比例不得低于总用水量的百分之五十。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