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第八条已修改市水务主管部门会同市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取水工程建设及周边排水情况,确定饮用水水源的具体位置。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