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