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管委会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区域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投资规模、投资强度、技术水平、环境保护、产值、税收等项目准入条件。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