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无线电管理机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无线电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