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办法第三条有效保护和开发旅游资源应当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