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七条有效示范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着力优化创新布局,加强创新资源整合集聚和开放共享,推动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建立健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城乡建设统筹机制,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促进区域创新一体化发展。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