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三章 创新创业第十九条有效对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等单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按照国家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