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第三十二条有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的不文明行为时,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提供姓名、地址及联络电话号码等信息;违法行为人妨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