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控制建筑幕墙的设计使用范围。建筑幕墙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