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第十条有效本市实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设立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