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明确供水企业及其他社会主体的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安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